新北市永和區頂溪國民小學

116年場租抽籤辦法

文字閱讀參考與核章版PDF下載

完整辦法請以核章版PDF為準;本頁為文字閱讀參考。核章版PDF內「地點及現場觀看安排待確認」及「公告時間待確認」兩處,已確認如下:115年12月7日(一)上午10時於本校第一會議室抽籤,開放申請人現場觀看及線上直播;同日下午4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結果。線上登記是否開放,請以登記頁顯示為準。

章節導覽

頂溪國小116年場地長期租用抽籤方式

一、申請資格

申請人須年滿 18 歲。本次長期租用採「年租季繳」方式辦理,每一時段皆須填寫一張獨立申請單。

二、申請期限

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(五)下午4點止。

三、申請方式

請於期限內線上填寫申請單(逾時恕不受理),網址如下:https://dingxi-rental-lottery-116.vercel.app

線上申請 QR Code

四、注意事項

  1. 同一人於同一時段不得重複申請。
  2. 應附文件詳見備註。身分證電子檔建議加註浮水印「僅供頂溪國小場地租借抽籤使用」。

同一人或單位在兩個場地合計最多申請兩個時段,兩個都中籤可同時承租。

五、抽籤日期

民國115年12月7日(星期一)上午10點,於本校第一會議室現場抽籤,現場開放申請人觀看並開放線上直播,每場地每時段正取一名,備取一名,若該時段總申請人數不足兩名,則依申請人數全數抽出排序。直播網址如下:https://pse.is/9qm2j2

六、抽籤結果公佈日期

民國115年12月7日(星期一)下午4點前,於本校網站公告抽籤結果,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中籤者。請於收到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,逾期則視同放棄中籤資格。

七、長期租用規定

長期租用相關規定如下:

  1. 租借與彈性調整:正式申請時應列明租借日期。三日以上國定連假可自行排除,不計入每季一次的彈性調整。每季另可選一次不租;超過一次者,該次不得延期,場地使用費不退還。租用期滿如需繼續使用,須重新申請。
  2. 繳費:費用於一、四、七、十月繳納。收到繳費單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繳交(工作日指本校行政上班日);逾期經通知後3個工作日仍未繳納者,本校得終止其使用權利。
  3. 提前終止:因自身因素提前終止租借,費用及保證金依本校現行校園場地開放使用要點辦理。

八、其他事項

其他未盡事宜,請詳閱本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要點。

備註

一、使用期間及開放時段

使用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開放時段如下,共28個時段:

2樓大禮堂:A~O,共15個時段

時段編號 星期 時間
A 週一 19:30–21:30
B 週二 19:30–21:30
C 週三 19:30–21:30
D 週四 19:30–21:30
E 週五 19:30–21:30
F 週六 12:00–14:00
G 週六 14:00–16:00
H 週六 16:00–18:00
I 週六 19:00–21:00 或 18:30–21:30
J 週日 08:00–10:00
K 週日 10:00–12:00
L 週日 12:00–14:00
M 週日 14:00–16:00
N 週日 16:00–18:00
O 週日 19:00–21:00 或 18:30–21:30

4樓多功能教室:P~BB,共13個時段

時段編號 星期 時間
P 週一 19:00–21:00 或 19:00–22:00
Q 週二 19:00–21:00 或 19:00–22:00
R 週三 19:00–21:00 或 19:00–22:00
S 週四 19:00–21:00 或 19:00–22:00
T 週五 19:00–21:00 或 19:00–22:00
U 週六 17:00–19:00
V 週六 19:00–21:00 或 19:00–22:00
W 週日 08:00–10:00
X 週日 10:00–12:00
Y 週日 13:00–15:00
Z 週日 15:00–17:00
AA 週日 17:00–19:00
BB 週日 19:00–22:00 或 19:00–21:00

二、申請時要附的文件

申請類型 應附文件
個人申請 上傳身分證正面電子檔。
單位申請 請提出單位申請證明。

三、登記名單會公開哪些資料

抽籤前於學校網站公告審查合格的登記名單,依場地、時段分組,公開登記編號、場地及時段。個人申請:姓名隱藏部分文字(例如「王○明」);單位申請:完整公開單位名稱。身分證字號、電話、Email、地址、上傳的文件及需補齊或更正資料的原因不公開;未通過審查的原因,另外通知申請人。

四、登記及申請補充

  1. 使用Google帳號登入登記,填寫聯絡資料、活動名稱及簡短用途,並確認Email正確。完整活動資料於中籤後正式申請時填寫。
  2. 截止前可修改登記。需補齊或更正資料者,應於收到通知次日起三個本校行政工作日內完成。重複或超額登記未回覆者,以最後登記的兩個不同時段為準;身分或單位申請證明仍無法確認者,受影響的申請不列入抽籤,另行通知。
  3. 正取放棄後,直接通知備取。備取應於收到遞補通知次日起三個本校行政工作日內提出申請,逾期視同放棄。通知會列明截止日期、時間、收件方式及應附文件。